在解决和应对气候变化等方面,森林往往发挥出关键性的作用。每年,全球约17.4%的二氧化碳排放量都是由毁林和森林退化造成的,从而促使因为森林损失而对气候变化所造成的潜在影响力逐渐超越了交通运输和工业部门在这一领域所发挥的影响力。
因此,无法解决这些碳排放问题,便难以攻克气候变化这个严峻的挑战。众所周知,森林从大气除去碳以及通过光合作用释放氧气;同时,森林可以在其生物质和土壤中隔离碳元素。
森林是世界上最重要的陆地生态系统的“碳汇”,或碳库。因此,国际组织和各国的科学家都在寻找一种方式,以通过森林生长和碳固存的手段来更有效地减缓气候变化。
在2009年举行的第15次哥本哈根气候大会上,提出了”减少森林砍伐和森林退化造成的碳排放(REDD+)”的机制。该机制包含了一整套与森林系统息息相关的措施,例如减少毁林和森林退化、造林/再造林、可持续森林管理和森林保护等一系列旨在减少碳排放水平的举措。
然而,实施REDD+政策面临着许多挑战,其中包括REDD+在提供资金方面的潜在负面影响,破坏低碳能源系统(REDD是减缓气候变化的一种具有成本效益的方法。如果REDD信用能够被引入碳市场,它会大幅减少碳的价格,并可能降低开发能源和碳减排技术的诱因)和碳泄漏等问题。
其结果是,REDD+机制尚未得到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UNFCCC)的所有缔约方的广泛支持,因而还无法成为一项减缓全球气候变化的有效工具。
近期,一些研究人员已经开始致力于解决碳泄漏问题。 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发布的关于‘土地利用,土地利用变化和林业’方面的特别报告将碳泄漏定义为“如果一个国家采取二氧化碳减排措施,该国国内一些产品生产(尤其是高耗能产品)可能转移到其他未采取二氧化碳减排措施的国家”.
有两种主要类别的碳泄漏或类型:活性泄漏(或”初级泄漏”)和市场泄漏(或”次级泄漏”)。活性渗漏是指将基线活动从一个区域移到下一个区域所造成的直接泄漏效应。
当干预行为改变了市场价格信号,并且为在干预边界以外新的碳排放活动提供激励机制时,便会发生市场泄漏问题。
一个国家内部的碳泄漏可以通过建立一个国家碳监测系统进行测量,而国际市场的碳泄漏测量则要复杂得多。
市场碳泄漏通常是通过减少商业产品(如木材)的供应量所引发的,这会导致市场供需平衡的变化。也就是说,如果一个国家实行减少木材供应的政策,那么木材价格便会上升,继而会引发其他国家供应量的增长(同时潜在增加采伐量)。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49年成立之日起,中国政府已经陆续推出了几个大规模的植树造林和森林保护倡议。这些举措使该国的森林覆盖率从8.6%提高到20.36%,并且使人工林面积达到6,169万公顷,超过了全球其它国家。
然而,中国在1998年颁布的伐木禁令使得森林开发活动逐渐大幅度地向俄罗斯和东南亚等一些林业监管体制较弱的国家和地区转移。
中国的林业政策
1998年,中国南方地区遭遇了百年不遇的洪水,无论对于政府还是人民而言,都造成了很大的损失。根据之后所做的分析结果显示,伐木起到了显著的作用,因此中国启动了一个方案,以提高民众对于环保和森林生态系统的关注和意识。
随后,该国采取了一系列的政策和倡议计划,例如天然林保护工程(NFCP),该举措在保护森林资源和提高森林覆盖率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果。然而,这些举措却忽略了潜在的市场碳泄漏问题。
1987年,中国实施了一项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其基本原理是:伐木量不能超过森林的生长量。每年,国家林业局都会对伐木总量进行稽核盘查,并且向国务院报告审批,然后再将配额逐步分配到各省、市和县。
每隔五年,国务院会重新核准年度采伐限额。 1998年以后,面对日益恶化的生态环境,中国禁止在长江上游和黄河中上游的天然林开展采伐活动,并且减少了中国东北部和内蒙古等地区的木材产量。之后,采伐限额大大减少,从而导致了国内的木材短缺。
六大林业重点工程
从2000年开始,中国逐步开始实施六大林业重点工程 (SKFPs)。其中包括天然林保护工程(NFCP)、退耕还林还草工程,环北京和天津地区的防沙治沙工程、“三北”和长江中下游地区等重点防护林建设工程、野生动植物保护及自然保护区建设工程和重点地区以速生丰产用材林为主的林业产业基地建设工程(FGHY)。
前五项工程的主要职能是天然林资源和生态人工林的保护。例如,通过一个天然林保护工程的案例可知,2009年在保护区的木材产量为1,484万立方米,与2008年的水平相比减少了11.6%;而累计种植的树木总量为266万公顷。另外,FGHY工程是于2002年启动的,目的是为了补充市场的供应量。截止2009年,根据这项工程的实施,总共创建了21万公顷的速生丰产用材。
中国的林业部门主要体现了两种基本类型的林地所有权:国家所有制和集体所有制。这种所有制类型限制了农民造林、森林保护和森林生产的积极性。在集体所有权制度下,林业收入归集体中的所有成员所拥有,而不是创造森林的个体成员。
自2003年以来,在集体所有权制度不变的前提下,中国通过贯彻“农村土地承包法”启动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这项举措重新分配了林地的使用权,确定了林业经营主体,并且重燃了林业企业的热情。
截至2011年,中国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已经完成了这项改革举措,明确界定了产权;共有1.62亿平方米的林地得到签约,占集体林地总面积约88.8%的比例。此外,7,200万位农民获得了森林认证资质,并且有超过3亿的农民直接受益于这项改革。
随着这些林业改革项目进行得如火如荼,其配套措施,例如放宽采伐限额和降低林业税等将为短期内提高国内原木供应水平创造有利的条件。
在实施了采伐禁令和大森林保护计划之后,中国天然林的木材供应量下降。为了弥补国内木材供应减少所产生的影响,中国将原木和锯材的进口关税调整到零,并且在1999年取消了木材的进出口限制。
其结果是大幅增加了木材的进口量。林产品进口随之激增,随着林产品进口量在2011年达到了近9,000万立方米后,几乎是1997年进口量的近8倍之多,这也促使中国成为世界领先的工业原木进口大国。
全球贸易分析(GTAP)模型
一般均衡模型可以描述出根据不同的经济主体所带出的供求关系而制定出来的不同决策将如何对特定的商品、要素和价格产生影响。在一般情况下,所有商品和要素的数量和价格是在平衡模型框架内同时得到确定的。
因此,该模型采用一致的方式考虑到整个经济体之间的互动,并可以预测由一些潜在的政策变化所产生的影响。
为了分析中国的森林政策对于世界森林/农产品市场和碳泄漏所造成的影响,GTAP国家/地区被分为8个区域,每个区域分别代表一个国家或是由几个国家所组成的复合区域:中国(CHN)、北美(NAM)、欧盟(EU)、大洋洲(OCN)、俄罗斯(RUS)、东南亚(SEA)、拉丁美洲(LAM)和全球其它地区和国家(ROW)。
这些地区的划分主要是基于他们在森林/农产品的国际贸易领域(尤其与中国)的重要性,当前的森林/农业条件和管理举措,经济发展状况和地理位置等因素进行考量的。每个地区的经济体则进一步被划分为几个部门:林业(FOR)、木材及木制品(LUM)、纸浆和造纸(PPR)、农业(AGR)、食品加工(FOD)、采矿和提取(EXT)、制造业(MNF)、建筑和住宅(CND)和服务(SVS)。
当中国国内的木材生产量减少了10%和5%时,国际木材的价格几乎以同等的速度上升;同时,国际木材的产量则分别降低0.67%和0.29%。
这与一般均衡理论是一致的:由于森林保护政策的实施减少了一个国家的木材产量会继而降低木材的供应水平。如果需求没有改变,国际木材的价格将会提高。通过国际贸易,其他国家将提高其木材产量,直到一个新的平衡模式在区域和国际木材市场形成。
因此,降低中国的木材生产将会刺激国际木材价格。由于木材价格的上涨,其它国家/地区纷纷提高其木材产量以求获得更高的收入。由于世界贸易与各个国家/地区紧密联系,全球木材产量只是略有下降。全球进口和出口的增长也印证了市场均衡的过程。
与这两种情况相比较,中国木材进口关税提高5%所带来的冲击再结合中国木材生产量的下降所造成的影响对于全球木材生产而言产生的影响相对较小,并且增加的中国木材进口关税会限制国际木材进出口贸易的整体增长率。全球木材的进口增幅分别降低了3.4%和2.5%。全球木材的出口增幅也有所下降。
森林保护政策的实施对中国木材的进口和出口造成了实质性的影响。当中国木材产量下降了10%时,木材的进口总量增加了一倍以上,而出口总量则减少了三分之二。然而,当木材产量通过林权改革和实施了FGHY工程而得到增加时,这种情况将会改变。
碳泄漏
通过国际贸易,中国减少的木材产量对其他国家和地区起到了特定的作用,明显增加了这些国家的木材生产量。在所有四个方案中,俄罗斯、东南亚和大洋洲等国家和地区的木材生产量呈现出增长的趋势,最值得注意的是,俄罗斯木材的产量上升几乎是与中国的木材产量递减量保持一致的。这一点可能与该国与中国在木材贸易领域所处的立场有所关联。
碳泄漏量是根据世界其它国家和地区以及中国的木材生产的净变化比率来计算的。当中国在其天然林实行了采伐禁令或限制采伐后,碳泄漏的幅度增长到88.8%左右。当实施了林权制度改革和FGHY工程,以及随后国内木材供应水平得到增长后,碳泄漏量降低到了82.4%左右。
当木材市场的供需失衡是由某个国家的一些行为影响了其它国家的森林保护举措时,便会发生国际市场碳泄漏问题。通过市场和国际贸易的调节作用,其他地区和国家会增加木材生产量,以此重新实现市场的平衡。
同时,应该指出的是,虽然实施FGHY工程和林权制度改革会增加国内木材的供应,然而木材的成熟期需要5-10年,甚至更长的时间;而采伐禁令会立即减少木材供应。因而,即使身处一个完善的市场,森林保护政策所产生的碳泄漏效应可以通过造林/再造林等举措得到某种程度的抵消 ,但在实际的市场条件下,要实现这个目标却要遇到更多的困难和挑战。
木材进口关税的上涨也会影响碳泄漏量。这主要是因为随着中国的木材进口关税增加,对进口木材的需求会随之下降,这反过来又降低了其他国家的木材产量以及向中国出口的木材数量。
仿真结果表明,中国的森林政策所造成的碳泄漏比例是88.8%和82.4%。如果提高了木材的进口关税,泄漏量将分别降低到86.1%和79.7%。然而,值得注意的是,森林的碳密度尚未作为要素被计入在内。
根据联合国粮农组织发布的数据显示,2010年,中国林地现存的生物质中所含有的碳储量为121.4毫克/公顷, 比世界平均水平要低得多。如果将不同地区的森林碳密度这一要素计入在内考虑的话,中国的森林保护政策所造成的碳泄漏规模可能会更大。
碳泄漏的转移
国际市场的碳泄漏是通过木材生产的转移来实现的。中国林业政策引发的木材生产主要会向以下国家和地区所转移:俄罗斯(20.0%)、东南亚(18.7%)、欧盟(15.4%)、北美(13.8%)、大洋洲(7.5%)、拉丁美洲(1.9%)及其他区域(22.6%)。
正如前面提到的,俄罗斯、东南亚和大洋洲的木材生产量的增长比率也比较高。这与他们在中国进口市场的地位有一定关系,因为这三个区域是向中国出口木材的领先国,占中国木材进口市场77.4%左右的份额。随着中国森林保护政策的实施,这三个地区仍然占据了大半个中国的木材进口市场,尽管其他国家/地区也在努力提高他们出口到中国的木材数量,并且增加自己在中国木材进口市场的份额。
在所有四种情况下,所有地区向中国出口的木材均呈现增长趋势。在某种程度上,中国木材进口关税的上调会降低其它国家和地区向该国出口木材的吸引力。
同时,加上其它国家和地区的木材产量提升,增加其出口中国的木材量也进一步表明,中国实施的林业政府变化会形成一种碳泄漏的效应。此外,其它国家/地区增加木材产量并且提高出口中国的木材数量后,会在某种程度上抵消中国木材产量的下降。
碳泄漏的控制
国际贸易可以促进资源的有效配置。然而,由于世界各国共同致力于缓解气候变化,有些时候,国际贸易并非在所有国家/地区的森林保护政策中都能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对于中国来说,增加国内木材产量以及降低木材的进口量是减少碳泄漏的两种有效方法。2002年,中国推行的“重点地区速生丰产用材林基地建设工程”已经开始为木材的市场供应提供了补给。通过可持续的木材管理和提高造林地区等举措,这些人工林将大大地补充中国未来的国内木材市场的供应需求。
此外,林权制度改革已基本完成,这将使农民在制定森林管理决策方面获得更多的自主权,从而提高木材的生产量。旨在提升国内木材供给而制定的政策都是有益的,因为这些政策不仅缓解了国内木材市场的短缺,同时也使森林经营者实现了盈利。
反之,人们不会喜欢提高木材的进口关税。提高关税将提高进口木材的成本,从而会增加企业和消费者的加工成本。然而,木材进口量的减少意味着对木材需求的减少。其他国家和地区将通过减少木材产量的方式来实现碳泄漏减少的目标。
另外,第一种增加木材供应量的方式也同时会在某种程度上减少国内木材的消耗成本。因此,一套良好的减排政策应当是各种不同措施的组合。世界各国和各地区在森林保护领域方面的合作也将在降低碳泄漏方面发挥重要的作用。
以林业作为主要手段来减少碳排放的REDD+机制得到了广泛认可。通过建立一个全球性的碳监测系统以及持续加强国际间的合作,未来,相信碳泄漏量必将得到有效地控制。